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綜合﹞有關土地分割複丈、土地合併複丈、土地界址鑑定費用收費之標準?

  • 日期:112-05-02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地籍測量類

一、土地分割複丈費:以基本費+施測費計算。基本費以分割前每筆地號面積為單位,以200、1,000及10,000平方公尺分為4個級距,費額分別為每單位新臺幣1,500元、2,000元、2,500元及3,000元;施測費以線段為單位,每單位以新臺幣500元計收。所稱線段,指複丈時施測經界或範圍之直線段或圓弧線段。申請人未能埋設界標一併申請確定界址點者,每界址點加繳新臺幣200元。
二、土地合併複丈:免納複丈費。
三、土地鑑界複丈費:以基本費+施測費計算。基本費以每筆地號面積為單位,以200、1,000及10,000平方公尺分為4個級距,費額分別為每單位新臺幣2,500元、3,000元、3,500元及4,000元;施測費以每5個指定鑑定界址點或測量標的點為單位,不足5個點,以5個點計,每單位以新臺幣1,000元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