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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領取徵收補償費應備文件?

  • 日期:108-04-29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徵收類

(一)一般土地及地上物所有權人領取
1.土地所有權狀
2.國民身分證
3.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輔助人同意書
4.委託書(須蓋委託人印鑑章)、印鑑證明(以1年內核發者為限)、受託人國民身分證
5.他項權利塗銷證明或會同他項權利人領款清償
(二)所有權人死亡,繼承人領取
1.繼承系統表
2.被繼承人死亡除戶資料
3.被繼承人設籍於土地登記簿記載住址之證明文件
4.現繼承人身分證明
5.經向法院拋棄繼承之備查文件或繼承權拋棄書、印鑑證明
6.其他文件
(三)法人領取
1. 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
2. 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抄錄本之正本及影本。
3. 法人及其代表人印鑑章。
4. 其他文件
(四)祭祀公業、神明會及寺廟管理人領取
1.經民政機關備查之管理人資格證明文件、規約書或章程、派下員名冊、財產清冊
2. 未選定管理者,應經信徒或會員全體之同意,並參照自然人應備文件檢附。
3.其他文件
(五)其他
1.權利移轉證明書或法院判決暨確定證明書
2.破產管理人資格證明文件
3.清算人資格證明、印鑑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