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地政專車」行動服務即將出發服務囉!本次服務訂於114年1月22日(三)上午10點至12點在雙溪區台電服務所旁鐵路陸橋下方做定點服務,宣導主題為「耕地分割」相關規範,歡迎市民朋友踴躍參加!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陳弘益主任表示,本著在地化精神,希望提供民眾最便利、貼心的服 ...更多
為減少民眾申辦陽臺補登時於機關間往返奔波,本府工務局業於「新北市政府辦理建築物申請陽臺補登記證明申請書」上新增「同意貴局於審核合於規定後將附件圖說逕送轄管地政事務所」之選項,請大家多加利用。
土地或建物所有權或他項權利,因標的物之滅失而導致其權利因物之不存在或滅失亦隨同消滅所為之登記。如滅失、部分滅失登記等。
係指權利人預為保全對他人土地權利得喪變更之請求權,乃限制登記名義人對其土地權利一部或全部處分權之登記;目的在於防止土地權利之登記名義人對該土地有妨害請求權之處分,以保全請求權人之權益。
指公用土地以外,可供收益或處分之一切公有土地。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指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之公司或商號。
土地權利因登記人員或利害關係人於登記完畢後,發現登記錯誤或遺漏時所為之登記。如姓名更正、住址更正登記等。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辦理規定地價、重新規定地價或公告土地現值作業時,將地價相近、位置相連或情況相同的土地劃在同一範圍內,此一範圍稱為地價區段。
地價類-公告地價係指政府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於當年一月一日所公布之土地價格,以供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之參考。規定地價後,每二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必要時得延長之。
限登記名義人本人或其他依法令得申請者提出本人統一編號,或檢附法院函文規定提供第一類謄本者。謄本內容顯示該統一編號所有權人個人全部資料(含出生日期及統一編號),其他共有人、他項權利人及管理者之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則不予顯示。
「地價指數」係以特定的時間點,作為地價的基準日,計算一定期間內地價上升或下降的百分比,用來衡量土地價格在某一時期的平均變動趨勢。
辦理一個區域測量工作前,必須先測定若干基本點位位置,以做為後續各種各種測量之依據,稱為基本控制測量,其所測設之點位稱為基本控制點。大區域之控制測量以三角〈三邊〉測量及衛星測量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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