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將於115年10月16日上午10時至12時在雙溪區三貂南天宮(新北市雙溪區新基里新基北街64號),辦理防詐暨地政業務宣導及提供地政專車服務,歡迎市民朋友踴躍參加。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主任陳弘益表示,本所秉持在地服務精神,透過地政專車將便利、貼心的服務送到民眾身邊,現場 ...更多
新北市政府115年度第2批地籍清理代為標售土地已於115年10月6日上午全數開標完畢,本次共計標脫3筆土地,標售總金額達1,414萬餘元,決標土地之標示與決標金額已公布在市府公告欄及地政局網站之地籍清理土地整合查詢系統/標售公告資料(https://ccas.land.ntpc.gov.tw/CLR ...更多
係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建築使用者。建蔽率百分之七十,容積率百分之三百。
土地分割複丈,為土地權利變更之一種,原則上應由土地所有權人等提出申請。至如政府推行土地政策或國防、交通等需要,為簡政便民及兼顧公權力之行使,在法律授權下,免經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即得以直接分割者,為「逕為分割」。
土地權利經登記機關辦理信託登記後,應就其信託契約或遺囑複印裝訂成信託專簿,提供民眾閱覽或申請複印,並準用土地法規定計收閱覽費或複印工本費。信託專簿,應自塗銷信託登記之日起保存十五年。
區段地價係以政府機關所劃地價區段為單位,按該區段內所蒐集的買賣實例估計之中位數、或無實例者採推估方式決定其區段地價。
任何人均得申請隱匿登記名義人之出生日期、部分姓名、部分統一編號、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之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
於社會經濟繁榮,土地權利變更為頻繁,地政工作日形龐雜,資料安全及精確益形重要,因此,將地政業務由傳統煩雜之人工作業,改用現代科技予以資訊化、網路化,提供更正確、便捷、效能的服務。
已辦理地籍測量之地區因地籍圖破損、滅失、比例尺變更或其他重大原因,得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此種重新實施地籍測量,即為地籍圖重測。
係依都市計畫法所定都市計畫擬定、變更程序及劃設之公共設施用中,留待將來各公用事業機構、各該管政府或鄉鄉、鎮、縣轄市公所取得者,包括公有及私有土地。
地價類-公告地價係指政府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於當年一月一日所公布之土地價格,以供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之參考。規定地價後,每二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必要時得延長之。
任何測量,基於施測條件〈如氣壓、溫度、折光、測量儀器、人為因素〉之限制均有誤差,因此法令規定有各項測量結果之容許誤差範圍,此項容許誤差,即為俗稱之公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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