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地政專車」行動服務即將出發服務囉!分別為4月21日(一)下午2時至4時在新北市瑞芳明燈公共托老中心及4月25日(五)上午9點至11點在貢寮區澳底公有零售市場1樓24號攤位作定點服務,宣導主題為「未辦繼承登記」及「不動產防詐」,歡迎市民朋友多加利用。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 ...更多
係指都市計畫所設置的公共設施用地中,留待將來各公用事業機構,各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取得者,包括公有及私有土地。
政府在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參考公告地價增減20%範圍內申報其地價,並以此作為課徵地價稅之依據。土地所有權人未在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其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20%時,以公告地價120%為其申報地價。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80%時,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 ...更多
謂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權利所為之登記。如查封、預告登記等。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指領有使用執照,或於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完成之建築物。
指土地總登記後,因分割、合併、增減、地目變更及其他標示之變更所為之登記。如分割、合併登記等。
指新建或舊有之合法建物,為確保其權屬而向該管登記機關所為之登記。
指已登記之土地或建物,因設定負擔所為之登記。如抵押權、地上權設定登記等。
地價類-公告地價係指政府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於當年一月一日所公布之土地價格,以供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之參考。規定地價後,每二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必要時得延長之。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指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之公司或商號。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指領有建造執造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為交易標的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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