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將於115年7月8日晚間7時至8時在瑞芳鼻頭五聖宮、115年7月15日上午10時至12時在貢寮五美市民活動中心、7月17日上午10時至12時在瑞芳海濱社區活動中心,以及7月24日上午10時至12時在平溪十分公共托老中心,攜手瑞芳警分局深入鄰里辦理防詐宣導,透過案例分享 ...更多
防空避難相關資訊連結下載新北市 iPolice App Android版(Google Play,另開新視窗)下載新北市 iPolice App iOS版(App Store,另開新視窗)前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防空避難專區(另開新視窗)觀看新北市防空避難位置查詢教學影片(YouTube,另開新視窗)
區段地價係以政府機關所劃地價區段為單位,按該區段內所蒐集的買賣實例估計之中位數、或無實例者採推估方式決定其區段地價。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指領有建造執造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為交易標的之物。
指土地總登記後,因分割、合併、增減、地目變更及其他標示之變更所為之登記。如分割、合併登記等。
係供鄉村區內建築使用者。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
〈平板測量〉 地籍測量施測時,利用平板儀〈包括測板、三腳架、照準儀及其附件〉測量之作業方式。
土地或建物所有權或他項權利,因標的物之滅失而導致其權利因物之不存在或滅失亦隨同消滅所為之登記。如滅失、部分滅失登記等。
係依都市計畫法所定都市計畫擬定、變更程序及劃設之公共設施用中,留待將來各公用事業機構、各該管政府或鄉鄉、鎮、縣轄市公所取得者,包括公有及私有土地。
係利用微縮影技術,將土地及建物等地籍資料拍攝、沖洗成微縮影軟片,加以典藏,並運用電腦建立索引檔,予以管理,以確保地籍資料之安全,維護人民財產。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且應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指委託地政士代辦不動產權利移轉或設定負擔時,經地政士查明委託人確為登記標的物之權利人或權利關係人,並核對其身分為真正後,在不動產契約或協議書上簽證以示負責時,得免附義務人印鑑證明,地政機關亦得免重複查核簽訂人身分。
親愛的小姐、先生,您好:謝謝您光臨本所 網站,希望透過這份問卷,了解您對本所為 民服務的滿意程度。
您的滿意是我們最大的心願,您的寶貴意見 是我們改進的最大依據,再次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