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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驟一:公文收件者列印電子郵件,填寫電子郵件處理單,陳 主任(或代理人)指派承辦課室。
  • 步驟二:承辦業務課長指派承辦人。
  • 步驟三:至研考列管。
  • 步驟四:公文收件者分文。
  • 步驟五:承辦員簽收辦理。
  • 步驟六:核准後由承辦業務人所屬課室發電子郵件於民眾。
  • 步驟七:資訊課將回覆情形增修於本所網站。
  • 步驟八:資訊課長確認增修至網站。
  • 步驟九:後會研考,研考確認處理流程無誤後解除列管。
  • 步驟十:研考寄送滿意度問卷調查表給民眾及回覆後之後續處理。
  • 備註:電子郵件處理天數為6天,目標為「日落原則,不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