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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所轄區位處市郊交通相對不便,為便利民眾申辦業務特規劃延時服務,讓民眾辦理地政業務無須配合機關上班時間,特規劃延時服務並提昇本所服務品質,方式如下:

◎受理方式:
本項服務採「預約」方式辦理,延時服務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17:30至19:00,申請人應於延時服務時間前3個工作天(不含預約當日及例假日)17:00前完成預約。

◎受理項目:

  1. 測量及登記案件收件。
  2. 鑑界成果圖領件。
  3. 已結案之登記案件領件。
  4. 補正、駁回之登記案件領件。
  5. 預約申請公文及其附件影本領件。
  6. 受理地政業務諮詢服務之預約。
  7. 各類謄本之申請。

申請書點我下載預約服務申請表  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