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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您是瑞芳地區農會、平溪區農會及瑞芳區漁會之借款戶,於貸款還清後,可向上開機構申請此項服務。

◎服務對象:
本項服務限於新北市瑞芳地區農會、平溪區農會及瑞芳區漁會函送本所辦理新北市轄區之土地建物抵押權塗銷登記(含跨所案件)。

◎案件類別:
抵押權塗銷登記

◎受理範圍:
本所於受理後依土地登記規則所定程序辦理,倘有補正事宜則電洽申請人儘速辦理補正。

◎受理方式:
由符合條件之申請人向瑞芳地區農會、平溪區農會或瑞芳區漁會主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