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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鄉親大家好!家中有親人往生是件十分令人難過的事,但是遺產稅的申報及不動產的繼承過戶依法令規定,需在6個月內申報,否則會有罰鍰的問題,為協助大家自己動手辦理不動產繼承過戶,本所因此製作了地政便利GO網頁,除地政登記資訊外,登記前身分證明文件及印鑑證明,登記後辦理自用住宅稅率、水、電的過戶手續,在此也一一列舉,希望能幫助大家自己辦理繼承過戶,每個步驟都能上手,而且「關關好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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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案件好貼心

第1關-辦理繼承過戶前的準備 :

1.繼承人共同決定繼承方式
2. 戶政事務所:
印鑑證明書   odt檔
印鑑證明委任書    odt檔
    全體繼承人現戶籍謄本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 
3.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第2關-申報並繳納各項賦稅
1.稅捐處:
  地價稅查欠
  房屋稅查欠
2. 國稅局:
遺產稅申報書    odt檔
 
第3關-辦理繼承所有權移轉登記
1.地政事務所登記申請書表:
土地登記申請書   odt
登記清冊    odt檔
繼承系統表   odt檔
分割協議書  odt檔( 如為分割繼承,請製作正、副本各1份 ) 
    全體繼承人現戶籍謄本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
2. 稅捐處: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  odt檔

3. 國稅局: 遺產稅繳清證明書
 
 
 

**提醒您,如繼承之登記建物已不存在或倒塌不堪使用,須先至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申辦拆除執照再至地政事務所辦理滅失登記,避免受罰。